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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

作者:佚名 日期:2015-9-6 14:18:45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立股份”)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细见2015年7月25日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反馈问题1.请你公司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有货币资金用途及支出计划、资产负债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鼎立股份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75,770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51,185,7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2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47,49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16元。募集资金总额52,998.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51,698.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1月2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03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4月10日,鼎立股份累计投资270,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交易对价、投资122,228,840.37元人民币用于补充丰越环保原辅料安全库存、投资120,003,709.00元人民币用于偿还丰越环保银行借款,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17,755,850.63元人民币。

至此,各募投项目已实现募资前的承诺投资金额,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10日对该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收购丰越环保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以及对丰越环保增资用于丰越环保的生产经营。丰越环保2014年度、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2,200万元和18,000万元,其中2014年度丰越环保实际完成净利润12,633.12万元,达到了利润承诺金额;2015上半年丰越环保已经完成9,317万元,预计能够完成全年利润承诺金额。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良好。

2、现有货币资金用途及支出计划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账面货币资金约62,381万元,明细如上海新天地安达仕酒店www.andaz-shanghai.com